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名单
释义
    

法律主观: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立案 。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0: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