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军婚需要女方什么材料
释义
    军婚的要求的材料
    户口簿(女方)。
    居民身份证。
    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现已自愿 )。
    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军人持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的,需要加带以下材料:
    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军婚申请程序:
    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要盖公章,一般要盖三至四个。
    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开结婚介绍信。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需要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拍照片,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
    带上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和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9 19: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