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解除取保候审 ,并不代表案件结束,只有收到撤案决定书,才能表示案件结束。 2、解除取保候审是指 取保候审期限 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取保候审人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制度。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