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各地区风力发电占用耕地补偿政策有所差异,因此应该结合当地政策确定补偿。 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占用耕地一律实行先预交耕地开垦费的办法。耕地开垦费缴纳标准,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