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检修现场满足全部停电的条件工作负责人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检修现场必须满足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并且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带电部分的条件。在进行机器检修时,必须停电,否则会给工作负责人带来危险。在线路全部停电、作业人员没有触电可能、无其他危险的情况下可以参与班组工作。法律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二条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应由车间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发电厂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车间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