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急件未获批准,该怎么办? |
释义 | 急辞工不批的解决办法包括:1、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未批准,按已离职处理,不需承担损失;3、违反程序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追究赔偿责任。若未造成损失,公司扣薪资违法,最多可扣除当月薪资的20%。解决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急辞工需按法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批准非必要,若自身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90条。 法律分析 辞急工不批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1、如果是在试用期,可以提前三天书面提出离职申请,正式期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申请。, 2、公司到期不批,按照已经离职对待,如果为公司造成损失,员工不需要承担。, 3、如果员工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可以追究员工的赔偿责任。,那么辞急工可以扣薪资嘛?,如果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那么是不可以扣薪资的,单位扣发你的薪资是违法的。但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通过扣除薪资赔偿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薪资的20%。,那么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扣薪资了该如何办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2、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所述,急辞工不批的话,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办理离职手续,是不需要公司批准的,但是如果自己急辞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话,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您了解了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160;【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160;劳动者违反本法规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急辞工不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解决办法: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离职,正式期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离职;2、如果公司不批准离职,按照已离职对待,员工不需承担损失;3、员工未按法定程序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要求赔偿。若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扣薪资是违法的,但员工原因导致经济损失,可扣除薪资赔偿,每月不超过薪资的20%。对于公司扣薪资的情况,可与单位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如仲裁裁决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急辞工需按法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如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和第九十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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