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借贷是正规合法的吗 |
释义 | 网络借贷是正规合法的。网络借贷其实就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是属于合法的。网络借贷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并提供借款及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合同义务。网贷的特点主要包括:借贷双方的广泛性;交易方式的灵活性和高效性;风险性与收益率双高。网贷与传统贷款方式相比,网贷完全是无抵押贷款。 一、网贷利息一般多少合法 网贷利息未超过网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合法利息,法律予以保护。超过了的,则属于非法利息,法律不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内容合法; 4、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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