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时这里要提醒注意的是: ⑴、所谓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以其它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其中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 ①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 ②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③其它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 ⑵、《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这一点可以解读,只要是关联方公司之间产生了上述债权性投资,如果按独立交易性原则计算正常借款利息收入的,对债权方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税务机关有对利息收入作相应的纳税调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