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几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A.10. B.15 C.20 D.30 |
释义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收到罚款应当如何处置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上是关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几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A.10. B.15 C.20 D.30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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