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渡期的意思指事物由一个阶段或一种状态逐渐发展变化而转入另一个阶段或另一种状态的过程 无锡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设有过渡期,过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使用临时信息牌的车辆不得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行驶。过渡期满后,使用临时信息牌的车辆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需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办理条件 根据新国标的要求,如果符合新国标的可以申领全省统一的制式新号牌 办理材料 1、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暂住人口还需提供居住证)。 2、购车发票原件。 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注意:身份证(或居住证)、发票原件、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原件缺一不可。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址 目前无锡市有13个驻外交警中队和20个带牌销售店都可以办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