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证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