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三次起诉的起诉状撰写规定是: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等各种身份信息;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和证据来源;写明第一审和第二审没有提到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