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韧带折了几级伤残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因工遭受工伤事故,导致严重伤害时,其本人或者近亲属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被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劳动者伤情较重,因本次伤害造成身体无法恢复到受伤前的正常身体机能水平,比如韧带断裂,直接导致受伤职工行走或者下肢伸屈受到影响,且无法恢复如初。那么劳动者可以在伤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情况下,由劳动者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但具体韧带断裂是否可以评上伤残或者可以评上几级伤残,这是一个专业的医学问题,具体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由鉴定委员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专家进行鉴定。在此律师建议受伤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如为了调解需要,尽早知道伤残等级,在申请鉴定前,可以向当地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医学机构咨询伤残等级,在申请鉴定后,以当地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 一、工伤认定下来后应该怎么样办 职工发生工伤,相关维权程序繁多,程序复杂。虽然,我们国家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因工受伤时进行有效保护,并建立了一套相关成熟和健全的职工工伤保障体系。但许多劳动者法律意识单薄,并不熟知这些规定。在此,律师告知广大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并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接下来,您还要进行以下程序:一、如果劳动者伤情较重,比如存在骨折等情形,在伤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建议劳动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对因工受伤导致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及停工留薪期等情形进行鉴定。二、相关鉴定结论出具后,如果所在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可要求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申报工伤待遇;但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职工可以就鉴定结论依据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出具体工伤待遇赔偿数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是多久?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综上所述,关于工伤鉴定是怎么鉴定的问题,首先,工伤鉴定的申请可以由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鉴定机构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机构在接受申请后60天内做出鉴定结论,最长不超过90天,职工收到鉴定结果后有异议的可以在15天内向省级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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