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应当全额退还。如果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及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了,则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的部分不予退还,生育的部分应当退还。 一、男方要离婚是否可以要回彩礼 男方离婚要回彩礼视情况而定如下: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退的,但符合以下情形的,应该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其他情况不需要返还彩礼。 彩礼不能退回的情形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二、男方悔婚彩礼钱是否要退还 男方悔婚彩礼应当退还。男方按照民间习俗向女方给付彩礼后,男方悔婚,不愿意和女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属于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全部的彩礼,女方也应当将财产全部退还给男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返还彩礼的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夫妻两人离婚彩礼是否应该返还 夫妻两人离婚彩礼应该退还。退还的标准: 1、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即使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就离婚; 3、婚前彩礼给付方带来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构成彩礼返还条件的,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考虑双方是否同居以及同居时间的长短,来综合决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已经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了,婚前给付彩礼并没有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