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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孩怀孕了。我不想让她不想打架。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她在出生期间生病了。我需要付钱吗?
释义
    一、和孕妇吵架了要承担什么后果1、和孕妇吵架了要承担什么后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1)和孕妇吵架了,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2)和孕妇吵架而导致住院或者流产等就要承担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从而索要赔偿的后果。如果对方不赔偿的话就可以起诉。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故意殴打孕妇,没有造成流产,是违法的吗殴打他人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伤者的伤情较重,经过伤情鉴定之后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的,则打人者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想先打架。对面没事。如果你的手骨折了,对方需要支付医疗费吗?
    双方打架且对方先动手的情况下,当事人受伤的,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两个多学前打架,我报警了。现在我不想追究责任了。因为我没有报案,当地派出所今天打电话给我,让我写一份撤案报告。有没有更方便的解决办法?
    1、打架报案后能否撤案分情况判断:属于轻微伤的,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的,可以一同到派出所要求撤案;如果造成一方或双方轻伤以上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已经报案就进入司法程序,是不能够撤案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三个人打了我,我被迫还手。结果,一个人受了轻伤。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什么责任?
    三人打一人,如果造成轻微伤,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同时要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物质损害,依据具体情形决定是否赔偿精神损失。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在一家化妆学习机构支付了1000元的定位费。我还没有上学。但我以后知道学校不太理想。我不想去。我可以退货吗?
    退学需要办的手续如下:家长写申请,带学生本人、户口、身份证一同面见班主任。年级部主任审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政教处主任审核所有材料,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然后校长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给予签字批准。财务处见校长批准的循环单后,为准备离校学生核算应退费用,报校长批准后给予清退。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他们先用手打架。他抓住我的脖子,抓住我的睾丸,差点杀了我。我挣脱后,用瓶子砸了他。他的头破了,我报警了。谁有责任?
    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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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