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黄河保护法实施时间为2023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是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的法律。黄河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11章,共1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1、产业密集、水环境问题突出; 2、现有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满足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3、流域或者区域水环境形势复杂,无法适用统一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2022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一百零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 (二)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等决定而未作出; (三)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不依法查处; (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