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兼并中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兼并中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是: 1.产权问题,企业兼并或企业产权交易是企业所有者的行为; 2.劳动力问题,我国企业兼并中被兼并企业的人员安置问题是最大的难题; 3.资产评估与国有资产增值; 4.兼并中的政府行为问题; 5.隐性兼并中存在的问题。 一、兼并和收购的区别有哪些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二、国有资产评估范围是什么 国有资产评估范围:①资产出售;②企业兼并、联营、股份经营;③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举办合资经营企业或者合作经营企业;④企业清算;⑤企业、单位改变所有制性质;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况和行为。 三、股权并购与股权收购的区别 (1)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股票等,从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按照收购的标的,可以进一步分为资金收购和股份收购。 (2)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简称。兼并一般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原来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由新的公司承担。按照新公司是否新设,兼并通常有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3)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原有的公司都不再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 (4)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只有兼并方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 兼并和收购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兼并是企业之间合为一体,而收购仅仅取得对方控制权。由于在实践中,兼并和收购往往很难严格区分开,所以习惯上都将二者合在一起使用,简称并购。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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