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肯定公司能以业绩不达标而辞退公司员工。因为双方在工作的时候是一个双向的选择,公司感觉员工不胜任此工作是可以解除两者的工作关系的,所以公司是可以以任何理由辞退员工的,但是在辞退的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