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照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吗 |
释义 | 护照办理现在不是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异地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2、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非户籍地办理护照的条件如下: 1、在本省市就业的外地人(指在本省市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及其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2、非本省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及其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3、本地居民的非本地户籍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4、非本省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 5、非本省市户籍在本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此类人员只能申请换发、补发(含过期重领)普通护照)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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