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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十条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释义
    一、二十条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1、二十条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如下: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1、事故隐患分类:包括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2、排查: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3、报告:隐患的报告,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技员,各部门、车间报安督办,安督办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4、整改及其结果:各车间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奖励办法: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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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4: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