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照没了补办方法如下: 1、申请材料:身份证明、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一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张等; 2、办理程序:机动车驾驶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换证手续; 3、办理期限:符合规定的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4、办理单位: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1、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2、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第六十四条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