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1年5月1日实行的《 刑法 修正案(八)》新增了有关对判处 管制 、宣告 缓刑 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 缓刑禁止令 缓刑禁止令 况,同时禁止其在 缓刑考验期 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规定,俗称缓刑禁止令或禁止令。从法条看,禁止令的范围比较宽泛,包括“禁止从事特定活动”、“禁止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禁止接触特定的人”。 [1] “缓刑禁止令”是对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在其缓刑期间,采用的一种“必须遵守,否则可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刑罚 ”的法纪性制约。 特点编辑 一、 “禁止令”有助于刑罚的实施、预防犯罪的发生 “禁止令”并不是一种新刑种、新刑罚,而是辅助并监督管制这种非监禁性刑事处罚和缓刑制度顺利实施的措施。 通过相关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禁止令”的具体内容主要是根据犯罪的原因、性质、手段等因素确定的,且对于犯罪分子有明确的针对性。“禁止令”的实施实际上恰恰是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以强制的手段矫正部分特定的犯罪行为。同时,通过 “禁止令”的形式将犯罪人员与可能诱使其犯罪的环境相隔离,对于犯罪人员再触犯同类 罪名 起到了很好的预防作用。 二、 “禁止令”有利于法治建设的发展、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 “禁止令”作为管制、缓刑的一种监管措施,它的实施不但可以切实保障和强化刑罚的实施效果,同时也能体现我国刑罚制度 “刚柔并济”、 “因地制宜”的特点。通过建立 “禁止令”司法制度,可以切实有效地帮助犯罪人员 “迷途知返”,充分发挥我国司法制度中人性化的一面。另一方面,随着我国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法院判决管制、缓刑的案件数量也不断增加,这一举措虽然是一种法治文明的表现,但却是也引起了部分社会公众的质疑,产生了不少社会矛盾。而“禁止令”的实施主要就是为了加强对管制犯、缓刑犯的监管,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社会矛盾激化的情况。 三、 “禁止令”有益于完善社会管理制度、维护社会的和谐 “禁止令”的实施是一种维护社会管理的创新体制,它通过推动和规范对于部分特定犯罪行为及犯罪人员的矫正工作,不但维护了我国法律体制的权威,也能有效地惩治和预防犯罪。 同时,该制度的实施更有利于犯罪分子在接受非监禁刑时进行改造,从根本上做到 “弃恶从善”,这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和谐能够起到促进作用。 [2] 如何执行编辑 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 社区矫正 机构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禁止令的活动实行监督。法院在判决后,将相应的 判决书 和执行通知书寄到社区矫正机构,对方有专门人员负责执行。 按照有关规定,缓刑犯需每周到社区矫正部门报到,接受监督,矫正人员如果发现缓刑犯有高消费行为,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发现次数较多,情节严重,可通知法院,撤销其缓刑。高消费没有固定的标准,一般认为,超出基本生活所需的消费,如购买不必要的大件商品,浑身名牌,出入高档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出境旅游等等,都算高消费。 违反禁止令的后果编辑 违反禁止令但情节并不严重的犯罪分子,由负责执行禁止令的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处罚。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指以下情形: 1、3次以上违反禁止令的; 2、因违反禁止令被治安管理处分后,再次违反禁止令的; 3、违反禁止令,发生较为严重危害后果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从法条看,禁止令的范围比较宽泛,包括“禁止从事特定活动”“禁止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禁止接触特定的人”。 公检法司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禁止令应当具有针对性,不同案件不同当事人适用不同的禁止令。在选择禁止令时,应当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犯罪手段、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以及这些情况与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例如,犯罪分子是因长期在网吧上网,形成网瘾,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可作出禁止其进入网吧的决定;犯罪分子是在酒后犯罪,且有酗酒习性的,可作出禁止其饮酒的决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