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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条件
释义
    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条件:
    1、初次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
    3、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如下: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个人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具体如下:
    (1)虽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2)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条件,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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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