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如下: 1.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招标取1.5%,工程招标收取1%,服务招标收取1.5%。 2.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货物招标为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 3.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 4.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 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25%,服务招标0.1%,工程招标0.2%。 6.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05%,服务招标0.05%,工程招标0.05%。 7.中标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货物招标为0.01%,服务招标0.01%,工程招标0.01%。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是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