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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摊面积可以围起来吗
释义
    公摊面积不可以围起来。公摊面积,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也是在很多购房者眼中“白花”的钱。公摊面积属于楼内业主共有,如果其他业主有反对,或者物业有约束,会很麻烦。
    一、小高层的公摊面积是多少
    小高层的公摊面积一般在15%-20%内。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公摊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二、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公摊面积
    拆迁房也是有公摊面积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多层住宅楼: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5%-20%之间;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20%-25%左右。
    三、不计入公摊面积的有哪些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包括: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中、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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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3: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