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商品房公摊面积 |
释义 |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商品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按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 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出售的住宅、商品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预售房所有权与期得权有何区别 从法理上看,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提应当首先有房,没有房屋便不存在所有权。当然实践中普遍存在预售房屋问题,在此情形下与购买现房相比,消费者确实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房屋质量问题、房屋规划的变更问题、房屋功能的缺失等。如果存在上述情况,消费者在房屋交接时就可能与开发商存在一定的纠纷,因此,许多学者都呼吁应当实行现房销售制度,取代目前的房屋预售制度。当然,就开发商而言,房屋预售制度可以适当地转嫁其销售风险,而对消费者而言却又不甚公平。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又称卖楼花。商品房现售与商品房预售主要差异在于,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风险。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规划、建设手续合法。 (4)已通过竣工验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主要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预售转现售期间不可以签合同,购房合同版本需要房管局变更,不能立即签订合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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