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缔约过失责任在民法典第几条
释义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条缔约过失作出了规定,具体情形如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1、责任形成条件不同。从责任形成条件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它以合同关系的存大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适用于合同订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和被撤销的情况下。
    2、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3、责任性质不同。从所违反债务的性质和类型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债务,是一种约定义务,其核心为给付义务;而缔约过失责任则是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其核心是随义务。
    4、责任承担形式不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责任承担形式,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所以不能由当事人来进行约定,只能由法律来直接进行规定,而且只能是损害赔偿责任。
    以下时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2 2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