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租店面要注意些什么 |
释义 | 1、调查商铺的产权,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若出现产权纠纷,承租人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出租人没有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到纠纷影响而不能得到权益的保障。 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这类房屋,在法律上权利存在瑕疵,如果发生纠纷,权益都不到保障。 4、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如果没有取得共有人的同意,出租人是没有处分权的,租这样的房屋,本身就是对共有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5、权属有争议的。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争议的,这时,租赁房屋的合法性将难以得到保障。 6、确认商铺内煤气、水、电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7、把每年租金调整幅度事先约定于合同当中,明确何种条件下可调整房租; 8、确认商铺整修期是否免租,费用由谁来负担,租约到期之后,店面是否应恢复原状,最好把店面照片存档,并注明使用材质,作为日后原状归还的证明; 9、确认租赁期间租押金与收取日、租约终止转租限制、租期中途解约应如何处理,要提前多久告知; 10、确认租约到期后如继续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11、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这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租赁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侵犯。 12、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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