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不签合同可以吗 |
释义 | 进行房屋买卖的,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自当事人签字后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要办理产权登记,那么民法典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是否有效吗?一、民法典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是否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不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设立不生效,但房屋买卖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购房后房屋装修质量问题什么时候可以起诉到法院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4、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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