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原告开庭前需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原告开庭前需准备如下材料: 1、原告身份证原件; 2、夫妻关系证明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明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必须向法院出具判决生效单; 6、婚后夫妻关系变化和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因第三方介入导致离婚的,提供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7、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8、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协议、一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 9、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提供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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