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人不在能不能离婚 |
释义 |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夫妻双方离家超过一年的,原告应向另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只有一方离开,在家的一方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如果原告不知道另一方的现住址,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方式通知进行离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人在异地应该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小孩的户口信息、财产线索、债权债务等证据,同时要拟写好离婚起诉状,将上述材料准备好后一次性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人在异地,建议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代为拟写离婚起诉状并代为起诉,一方面可以节约往返的成本,另一方面因律师为专业人士,在法律上会尽可能保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诉讼离婚地点怎么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夫妻双方不在住所地的离婚案件管辖进行了特别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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