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断交后如何补交 |
释义 | 1、如果原来是职工医保的,断交以后继续交职工医保的,涉及的是职工医保的接续问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医保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2、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根据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是不支持转移接续的。 3、原来是职工医保,现在转交居民医保。也是分为断缴3个月内的话,缴费当月可享受报销,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4、居民医保转交职工医保的,这个是不涉及接续,居民医保断交了,只需要继续参加职工医保即可,如果居民医保没有停缴的,需要先暂停居民医保待遇后,才能缴纳职工医保。 5、居民医保断缴继续交居民医保,这个可以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是按年交的,在征缴期内缴纳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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