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同意离婚还用开庭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用开庭。夫妻双方可以先进行沟通协议,就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就可以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确认完毕,双方在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内没有撤销离婚申请的,可以拿到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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