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三年离婚后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 |
释义 | 结婚三年离婚后彩礼钱不需要退给男方。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在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给男方。 离婚彩礼的规定如下: 1、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 2、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 3、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公共财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的财产,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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