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三金归谁 |
释义 | 离婚后三金归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离婚后三金原则上是归女方的,因为在传统习俗中,三金与彩礼一样,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所以一般都属于男方赠与女方所有的,所有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也是。但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那么需要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彩礼一般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