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还能向他们要经济支持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子女满18周岁后父母不再支付抚养费,但特殊情况下,如子女丧失劳动能力、仍在校就读或无生活能力,父母仍需支付抚养费。此外,除抚养费外,还可适当增加其他费用如医疗费等。对于已满20岁但仍在求学且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父母仍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法律分析 一、已经20岁了还可以向父母要抚养费吗? 20岁从我国法律上看已经是成年了,原则上没有权利再向父母索要抚养费,但那也有特殊情况。下面将为您具体介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二、抚养费之外增加的适当费用可以再加 按照规定支付了约定的抚养费外,要是未成年子女有特殊情况的,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就可适当增加。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所以实际上,关于离婚后的父母,在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规定确定的内容,不应该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认为每月支付固定数额抚养费后,无需再支付医疗费。 现实中要是子女已经年满20周岁,但同时尚在求学阶段,自己也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作为父母的同时也要继续抚养的能力,那就还可以向父母要抚养费。当然,从原则上来讲,通常子女已满18周岁之后,父母就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的。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一般情况下,子女年满20岁已经成年,原则上没有权利再向父母要求抚养费。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子女丧失劳动能力、在校就读或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等,父母仍有责任负担抚养费。此外,除了约定的抚养费外,如果未成年子女有特殊情况,如长期患病或残疾,可以适当增加费用。因此,在实际情况下,子女可以根据需要向父母提出合理的要求。总之,尽管子女已满20岁,但在特殊情况下,仍有可能向父母要求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无监护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五条 本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一条 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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