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转让后债权可以转让吗 |
释义 | 债权转让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抵押权也同时转让。抵押权一般是不能够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的,也不能单独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一、贷款没付清房子能卖吗 贷款没付清如果抵押权人同意,房子能卖。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二、房子未做抵押担保合同是否成立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房子未做抵押担保合同仍是成立的,只是抵押权还未设立。 三、不良资产收购的法律要点有哪些 不良资产收购的法律要点如下: 1、既然属于债权转让,就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一系列法律要求; 2、对债务人进行全面调查; 3、受让人应当审查不良资产是否向原债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设立抵押权或者其他担保物权; 4、受让人和转让人根据调查结果协商转让的资产价格,确定合理的价格; 5、审查受让债权的法律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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