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对于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政策?申请条件如何 |
释义 | 政府对于大学生创业有以下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例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 申请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20〕2号 一、强化担当,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统筹部署。各地各高校要强化组织领导,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深入研判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抓紧制定本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部署和对高校的督导检查,确保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充分发挥各省(区、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教育部门要主动协调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公安、财政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重点群体,充分用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资源,共同制定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合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三)强化高校责任。各高校要把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要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校内相关机构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院系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要主动作为,细化本校就业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就业活动。及时掌握毕业生求职心态和就业进展,帮助学生解决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充分体现对毕业生的关心关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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