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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划拨土地不动产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释义
    我国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土地证是一种确权凭证,因此土地证是可以抵押贷款的。具体流程:第一,评估土地价值,这个是在当地的评估局进行。第二,到银行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表格。第三,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批且参观抵押的土地。第四,通过审批,发放贷款。第五,贷款人在规定期限内还款。
    一、谷城二手房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1、合同签订
    二手房买卖双方确定购买意向之后,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在这个环节,买方一般应在现场看房的同时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
    2、办理贷款
    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需注意的是有些银行会只接受指定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而有些银行则没有要求,因此购房者在评估前要先咨询贷款银行。
    3、过户
    二手房过户时,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收据、买卖契约契税发票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
    4、放款
    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在还清全部贷款后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办理方式
    土地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
    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现场勘测—地价评估—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利用股审核—报局批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1.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4)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5)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6)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7)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8)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9)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10)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2.变更地籍调查
    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1)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2)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3)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4)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土地使用权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之分。在土地使用权要进行变更登记时,要先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再由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各个资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就会发放变更后的土地证书。
    三、房屋两证是什么?房屋两证怎么补办
    房屋两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1、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大家所知的房产证;2、土地所有权证:即是开发商建房前先拿地,拿的是一整块地,而房屋出售后,就应当进行分割,给每一户房主办理属于房主的土地证。
    房产证丢失按照以下流程补办:
    (一)备件申请
    1、备件申请需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
    2、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
    3、申请人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4、申请人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一定的查档册费后,房地局会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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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6 13: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