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划拨房不能贷款? |
释义 | 律师分析: 可以抵押贷款,但必须交抵押期间的土地出让金,需缴纳的费用:他项权利登记发证的登记费、工本费。 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抵押申请 (2)双方的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 (6)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码(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土地评估报告 (9)交纳土地出让金凭证。 上述材料备齐后,承办人审核并交领导批准,发给抵押许可证,项目单位凭抵押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与之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到土地房产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承办人向抵押权人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法律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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