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墓20年后续费标准? |
释义 | 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比如说,买下一个墓位后,还需要缴纳管理费,这个维护管 理费可以10年缴一次,20年缴一次,但最多不能超过20年。墓地的使用权并不是永久性,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度的,一般为五十年或者七十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墓的墓穴管理费,即护墓费,一次性收费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但是并不是使用权限只有二十年,只是以二十年为一个收费周期,二十年之后仍可以继续续费使用,如果没有续费,则墓地就到期了。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丧主还想继续使用墓穴,可以再缴管理费。对于无人认领或者不交管理费的骨灰,都会统一下葬,体现对逝者的尊重。到了一定期限还不续租的墓穴可按照“无主”来处理,即墓园管理方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收回。 墓地的使用权多少年 “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比如说,买下一个墓位后,还需要缴纳管理费,这个维护管理费可以10年缴一次,20年缴一次,但最多不能超过20年。” 综上所述,关于墓地二十年期满的问题,国家有明确条例,一般为50年或70年。建议参考以上内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墓地续费标准是缴纳员购墓款的百分之5到10%部分零元,在收完护墓费后,还会再收取1000元每平方的土地租赁费,在20年使用期限快要到期的时候,找到的时候找到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管理部门的十年的使用管理费用费用为目的,价格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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