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里失火时,物业是否有责任协助救火? |
释义 |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物业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安全秩序负责,但对于因业主个人原因导致的失火,物业不承担责任。然而,物业在火灾发生时需要协助处理。物业存在消防安全过错行为时,应对业主承担赔偿责任。物业有职责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防火检查等,以确保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物业管理单位还需按规定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法律分析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仅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安全秩序负责,如果只是因为业主个人原因导致失火的,物业并没有责任,但发生火灾时,物业要协助做好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存在以下过错行为的,应对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1、消防管道无法供水; 2、疏于对公共区域的安全维护; 3、消防通道堵塞; 4、其他消防设施故障,如预警灯故障、消防栓出水慢、消防栓有水但无卡扣等; 5、未及时发现险情或配合灭火; 6、无消防设施。 小区物业有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及内设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2、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员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3、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本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4、组织防火检查,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落实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7、物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将对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单位分级管理的规定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市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不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区分所有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结语 物业管理单位在小区消防安全方面有着重要的职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消防演练,进行防火检查和巡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障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此外,物业还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履行消防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物业管理单位每年还需按规定向相关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物业的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维护公共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安全秩序。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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