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车主在使用代步车前就是需要提前给4S店支付一千块的押金,如果有交通事故或者违章罚款等是要由车主自己承担的,押金是一个月后才会返还客户。 2、4S店还会要求车主是本店的投保和续保客户才会提供代步车。 3、车主在使用结束代步车后需要将代步车油箱加满油,再返回给4S店。 法律依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十八条 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免除工时费和材料费)。 修理者能够通过查询相关信息系统等方式核实购买信息的,应当免除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