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征得上级政府的同意,结合村、镇建设规划,按土地使用现状和土管、城建部门的要求、最大宽度14m、进深13m;特殊区域参照规划草图尺寸;建筑占地面积按土管部门批准为准;宅基地安排可采取自建户协商或摸签等办法选择。对每户宅基地收取配套设施费2万元,属本村农户并有老宅基地置换、附合进入小区建房标准,经土管部门验收合格,村给予全免交奖励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