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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商标独占使用许可
释义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的一种。又称商标专有使用许可,即商标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地域内使用其注册商标后,不仅不得就同一注册商标于同一地域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的一种使用许可方式。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必须在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且要求双方当事人(许可方、被许可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备案需要多久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商标局会发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受理通知书》。三个月左右,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完成,商标局发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书》。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许可人直接向商标提出申请。
    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需要准备《许可使用合同》;许可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申请书》。如委托代理公司申请,还需要提交《委托书》。
    二、签商标注册合同注意什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经济合同应有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自己的注册商标;
    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
    4、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不得超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范围;
    5、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期限应当在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
    6、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被许可人再许可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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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22: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