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支付给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 1、工作期间生病而不能上班,在实际医疗期内是需要发放工资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在病假期间产生的社保费用,在医疗期内的应当从工资扣除。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处理方式如下: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等;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