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后,个人登记信息会公开吗? |
释义 | 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不动产登记信息不是谁想查就能查的。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与保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行为。不动产登记类型不动产登记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分散在国土、房管、农工办、农林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由其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进行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内容登记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不动产统一登记意义一是可以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二是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三是方便群众、方便企业,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四是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责权分明、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可以依法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范围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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