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代表分为三类:1、法定代表人,其行为即为法人行为;2、法定代理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为视为法人行为;3、授权代表,书面或民事代理形式行为被视为法人行为。法人代表分为三大类: 1、法定代表人。其行为无需另外确认和授权,即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根据书面或非书面协议,或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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