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针对前一种问题,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上海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可以根据5年的期限判定如何进行交易。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法律依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第一条: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供购买申请户居住使用。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一方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并不得设定除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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