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27条规定 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们的罚款。对造成人体损伤或者发生中毒事故的,有直接责任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监督部门不仅可以撤销产品的批准文号,还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停产和吊销生产许可证,意味着该企业可能被临时甚至长期逐出市场 |